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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往一工地运送砂石料,听说王某管砂石料质量问题,给其送去5万元,而实际上王某是冒充工地上的真王某,现5万元已返还,假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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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假王某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关键在于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是否做出过让李某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如果是李某自己认为该王某为真王某,则假王某不构成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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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泸州人,是现役三级士官。我老家拆迁,拆迁安置部门以我的户口不在老家为由取消了我的安置待遇,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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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你好:
你的问题已收悉,现解答如下:
根据《泸州市征地安置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被安置人员以市、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方案公告之日在籍的常住农业人口(含现役义务兵、现在劳改、劳教人员、在校生)为准。”,因你的户口在部队,非“在籍常住农业人口”,因此不属于被安置人员,不能享受安置待遇。
另士官退出现役,服役满十二年的,属于国家安置对象,退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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